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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那無聊的簡訊之後〈詳見天大的笑話----二件事附錄之一〉,本人基於無聊心態,以及確認手機裡的無聊事件,我打電話向兒子查證,喔!沒錯,時間上差不多,兒子說是他國二的時候。

 

「他們有叮嚀你,不可以跟媽媽說嗎?」

「沒有,但這種有什麼好說的。」兒子馬上反駁:「你有男朋友,不是也叫我別說嗎?」

唉…當媽還真難,離婚頭二年,前婆婆透過各種管道,問我要不要跟前夫再續前緣,我理都不理,如果婚結錯了,那離開就不再是錯誤的事。後來到台北工作,認識現在的男朋友,怕前夫家知道會腦羞成怒,不給看孩子,所以才這麼叮嚀,當下我沒對兒子說明,於是我解釋:

「男女朋友跟結婚不一樣,那只是朋友,變數很多,但結婚是陌生人住進你家,變成你的家人,當然不一樣。」

「可是,我覺得那不是我的事,沒什麼好說的。」

「沒你的事?也對,」那兒子有錯嗎?我想了一下:「但是後媽跟你生活,就是你的事了,沒看電視在演或是新聞,很多壞後母欺負小孩,卻有口難言〈真的不是故意嚇他的〉。算你幸運,幸好那時你夠大了,而且目前還是爺爺奶奶當家,不然我兒子如果被欺負,當媽的不知道,你說我不難過嗎?」

「喔!」兒子認同我的說法:「她還算是好人。」

 

好人?哪樣的定義呀!我又說:「還有,什麼是你自己的事,別人的事,還是大家的事,要說明一下。」

兒子個性低調,很多事沒問是不說的,我問:「你將來如果有女朋友,是你的事還是大家的事,要跟父母報告嗎?」

「要說啊,因為要讓你們認識啊。」

「所以囉,要說明是因為不讓關心你的人擔心,有些事,不是因為不干別人或不干自己,就選擇不說,」我繼續講:「你爸爸或爺爺奶奶沒說,是因為那不干我的事,但你不說是不對的,因為你是我兒子,我會擔心,所以你必須讓我知道放心。」

 

很怕兒子跟著前夫,有了前夫的壞習慣,於是寫mail給他:「媽媽希望你是一個懂事的孩子,你已經夠大了,不是小學生,罵你唸你都不是辦法,有問題我們一起溝通好嗎?現在的父母喜歡跟自己的孩子當朋友,我也是,有什麼想法多跟我討論,我不一定會反對或阻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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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顏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