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喜歡村上春樹嗎?」他問喜歡看書的我。
「哈~從沒看過他的小說。」我尷尬乾笑,自詡為重症閱讀上癮的我還真沒看過這位大文豪的書。
於是他借我村上的《國境之南‧太陽之西》,於是乎,我發現到文字躍入眼簾的同時,每個人心中都保有的美麗海市蜃樓,那乍看之下像是應許之地的天堂,在驚覺的轉瞬間消融了。
他是我的新主管,閱讀是我們相同的嗜好,彷彿兩人在公事之外最自然的話題就是書籍,但是那天他忽然用凝視的眼神與我說話時,我的心彷彿像開關般被觸動了,猶如在對的時間碰上對的事件一樣,這根本沒有道理,同事一段時間了,甚至也說過上百句的話,唯獨那天二度眼神交會時竟感覺到他眼光像道紫外線,透過我的眼睛看穿了孤獨,又像赤裸的身體被置放在黑暗舞台上,再打光聚焦。
我在極度靦腆的情緒下,以為他用眼神用力握了我的眼神一樣,時間雖然只有十秒的程度,但對我來說感覺好像有一、二十年,彷彿好像很自然的看著我的眼睛,但其實是想要試著看懂我的靈魂。
這樣沒來由的對他忽然有了意外的情愫,我只能歸咎於那天發呆看著公司門外,他正好外出回來,一張臉倏地映入眼簾,我呆滯的思潮被他的目光牽引,從他踏進公司大門直到經過我身旁,彼此眼神像是對上了好幾世紀時。
他問:「怎麼了嗎?」
我倏地回魂般應了聲:「啊!沒事!」
第一次看到他的手就有驚豔的感覺,極俱有溫柔的表情,當它溫柔的包裝著給女友的禮物時,那一瞬間我幾乎愛上了它,心想如果被這麼一握,傳達到心裡的震撼應該不僅僅是踏實而已,相信必有無法言說的安全感。
當村上在書裡說道:「我們互相牽手的時間雖然只有十秒的程度,但對我來說感覺好像有三十分鐘。雖然她好像很自然的牽起我的手,但其實她是想要試著握握我的手。」我彷彿能想像這樣的滋味,一輩子無法忘懷的觸動。這樣的觸動並非因為男人與女人肌膚接觸,而是一種超出意外的心靈相通。
「如果這是一雙我為包裝禮物的手,那是多麼動人的事。」從這一刻起更加劇了自己暗戀的理由。
如果算是緣份,他比我早進公司,是否意味這段期間一直在等待命運中的偶然?然而所有故事應有的情感,似乎從凝視那一刻起生了波瀾,於是我開始注意到他溫柔的雙手、堅定的眼神、也企圖與他肩並肩時貪婪聞得更多他身上散發的費洛蒙香氣,那襯衫裡散發香皂的味道,是他對我獨有的吸引力。接下來我快速的進入暗戀期,吃飯想他、走路想他、搭車也想他,而睡覺時腦子則不停幻想著他對我說出好聽話。
於是我變得喜歡上班,像偷偷喜歡老師的女學生一樣,期待每一天有他的課堂,然而也因為無法說出口的秘密,我開始感到鬱悶,看法好好看一本書、無法靜下心寫文、也無法讓睡前的腦子別再胡思亂想。一切一切都嚴重干擾我的生活,甚至在睡夢中大吼。
是的,對我來說也許真是一場惡夢,或許我這風象星座的人,喜歡自由無法長駐一地的性情,也讓我時常感到內心莫名的空虛和孤獨,想停停不了…停了又想走。
喜歡一個人不需要理由,像走進捷運站的閘門,自然而然往右走進車廂一樣,不必知道為什麼要進這一節,就算上了捷運才發現吵鬧又擁擠,可是下一回再進閘門,仍然會下意識右轉一樣,那麼到底是命運還是個性,也不需要太去研究了。
身邊朋友喜歡看書的不多,尤其是男生更是少之又少,總認為他是我「想」來的,與他討論閱讀時總是開心快樂,他看過的書比我多,我也想從他推薦的書中了解他的內心世界。
雖然認識的時間不多,尤其我們成長的背景完全不同,但他喜歡我的故鄉,逐漸愛上鄉下純樸的步調,我卻慢慢適應了不喜歡的都會生活。從他身上我找到自己不曾有過,以及曾經失去的。
如果暗戀是痛苦的,那麼其他人都怎麼解決問題,是表白?放棄?還是離開?
引用:http://octa1113.pixnet.net/blog/post/6209105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