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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書名《Before I Die》,容易讓人聯想到死亡、傷慟、和無奈,但是中文書最後的定名《16歲的最後心願》就顯得貼切故事,這是描述16歲女孩泰莎罹患血癌後,希望在死前能做到的一些事,包括嗑藥、做愛、出名、開車、以及犯罪,說是青春版的《一路玩到掛》也不為過,十六歲年輕女孩希望做的不正是那叛逆與新奇嗎?

從童年蛻變成為少女,有太多人生的第一次還來不及嚐試,怎能枉費人生一遭,因此作者珍妮‧唐涵Jenny Downham用熱情洋溢又帶點撒野與嬌縱的手法,寫下第一人稱泰莎──十六歲女生的心願。

如果你渴望在書中找到灑狗血的悲慘字眼,或是飆淚靈性摹寫,恐怕要大失所望了,因為這本書用不同類型的超然物外,讓讀者回到十六歲的年齡,看泰莎的任性和對未來的渴慕。

 

泰莎是一個信心不足的女孩,渴望自己能像好友柔伊一樣漂亮大方又率性,因此當她決定一件件完成自己心願時,柔伊理當成了她的陪伴者與支持者,然而女孩間難免小心眼又愛鬧彆扭,她們友誼卻不因此而破裂,在在顯示了年輕的特徵與歷久彌堅的情誼。

當泰莎總以自己不久人世的心態無理要求時,柔伊一開始是耐著性子與她配合,但日子一久加上自己也懷孕,二人關係變得劍拔弩張,時吵時和好,或出言不遜。尤其泰莎希望死前體會做愛滋味,柔伊義不容辭帶她上夜店尋找一夜情,並鼓勵她與陌生人上床時,不禁讓讀者思量,這樣的朋友是夠義氣,或只是好玩使然?一路讀完才驚覺,友情之所以能與親情相提並論,的確有它偉大的情操。

 

害羞的泰莎對異性充滿幻想與期待,加上未被告知的死亡預期,以及差不多年齡的青春,所有呢喃的心情,如同二戰時期躲在密室的「安妮的日記」主角一樣,想解放身心靈卻又被自己的羞愧反綁,她挑釁每個人及每件事,也像密室的安妮成天與母親和姊姊作對一樣的矛盾。

直到泰莎認識了亞當,她要證明愛神幸運的眷顧,因為反覆測試他對她的愛不是出於同情或憐憫,年輕的純愛,想抓緊怕窒息,想鬆手怕失去。一路讀完才驚覺,愛情之所以偉大,正因為它給了生命無限的溫度和光線。

 

通常描寫病患的書,免不了要形容家庭成員內心的無助及罪責,但《16歲的最後心願》這本書奇特的地方在於它用病患內心角度詮釋,即便無理取鬧也彷彿理所當然,它不同其他戮力申訴旁人與患者自己所受的悽苦,而是以灑脫和撫慰的方式仰視生命的新鮮,抽離出疾病本身的殘酷,讓故事顯得活潑生動且與眾不同。

泰莎總是與照顧她的父親吵嘴,也不原諒母親過去離棄家庭的行為,雖然父母復合也是願望之一,但她要答案,要母親說出陌生男人為何比子女重要,泰莎並非情緒勒索,她要的是一個沒有遺憾的生命。一路讀完才驚覺,親情之所以有歌詠不完的偉大,正因為它替我們生命填上了不容折射的光影。

 

喜歡泰莎用那句:「生病的是我,不是我爸。」責怪醫生對她隱瞞病情。是的,這是我常久以來的疑慮,病人為什麼總是最後被告知病情的人,以及對自己的醫療方式永遠沒有權利下結論,因此作者珍妮‧唐涵這方面的冷處理,著實說到我的心坎。

不僅如此,雖然所有年輕的心願都是隨手拈來的題材,卻不至於雜亂無章;雖然一切都只是作者的憑空想像,卻字裡行間透著原創的況味,讓所有讀者都能在生命脈絡的書籍之中,再見識到另一種不同層次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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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roodo.com/dali_novel/archives/97766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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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顏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