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搬家,也喜歡買書─

~~多麼不協調的兩個動詞,所以唯一的溝通管道是,把書送人,圖書館或朋友。

 

如果拿到二手書店賣,鐵定把你氣死,因為他們用市價的一折到三折收購,看出版的時間,但我幾乎都只拿回新書價格的零頭。

「這本一年以上了。」

「這是冷門書。」

「我們已經有這本二手書了。」

「這本有時效性。」

 

我曾買一本150元的童書,隔天看完拿去賣。

5元。」

5元?」我的嘴巴張得比五元硬幣大。「對不起,我不賣了。」

什麼嘛,運費都不止這些,太踐踏這些作家、編輯、美工、和買書的我了。

 

再來,我又買一本近300元的暢銷書,覺得這種財經類書籍觀念有就好,看完又拿去賣。

30元。」

我勒!真想破口大罵,但我還是客氣的問:

「這是現在還在書店前十名的暢銷書耶?」真窩囊,幹嘛像古時候拿棉被去當舖的窮人。

「一折,我們收購價一折到三折。」小姐冷冰冰的口氣。意思是愛賣不賣,我可忙得很。

我不死心:「那為什麼不是三折,而是三十?」

「…………。」她直接瞪我,不說話了。

「好吧!」心裏罵自己沒骨氣,誰教我千里迢迢扛來了呢。

 

只能怪自己愛買書!愛搬家!

曾經統計過,自己一年的書籍費大概一萬元左右,所以我何必拿一萬元的書,拜託別人收購一千元?

我想到公司某些同事也愛看書,索性發起自家的好書交換,分別有贈送和分享兩種,於是這類遊戲就在我們之間流傳開來。

 

我看的書很多,但擁有的並不,因為我不想保留不適合我的,然而我也希望好書能讓每個人都知道。所以現在我的作法是,先借,看過之後喜歡再買。如今書架上的,幾乎都看過二遍以上。

 

那麼你應該以為我不會再花一年一萬元的書籍費了吧,不,我還是照買。因為購買不曾看過的文字是一種邂逅,拿到新書是一種期待,與書約會是一種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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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顏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9)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