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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所承租的店面,一樓及地下室共五十多坪,臨路約八米,比巷子寬一些;這一帶電梯華廈群聚,麥當勞、肯德基、摩斯、全聯、家樂福、屈臣氏、傳統市場、夜市,全兜攏在一起,未來十年已規劃捷運線,發展潛力可期。

年初,某仲介人員領著一對六十開外的夫妻來到店裡,說是有意接手買下這間店面,他們前前後後花不到十分鐘便雙雙離去,逗留時間比我當初承租時更短,數日後得到消息,新舊房東更迭,以2300萬元成交。

 

過去總認為,如果有人買房子像買衣服一樣輕鬆容易,合適、合理就出手,完全無須顧慮金錢多寡,那必定是位真正的有錢人,想不到我心中真正的有錢人就讓我遇上了。

 

首先新舊房東過戶,然後與我擬定新租約,當我們三人共一圓桌簽約時,有了以下對話。

舊房東:「怕新房東漲妳租金,所以買賣時已說好,這一年還是以原來的錢租給妳。」

我笑笑,說不出什麼話。舊房東是個俏寡婦,只小我一歲,風韻與姿色都不在話下,丈夫身故時留給她一大筆遺產,其中包括這一間店。

「幸好這間買了二年脫手,否則就被課到奢侈稅了。」舊房東又對我和新房東說:「現在的店面,中永和、土城都看不到喜歡的,只好到三峽找找。」

「我有一間在蘆洲,有興趣嗎?」新房東是士林人,走在路上不會讓人多看二眼的樸實先生。

「蘆洲的哪裡?」

然後他們說了一個我完全不知道的地方─我這南部人,在台北住十多年,只去過蘆洲一次!

「半年前買的,地點還不錯,當時買2600萬。」新房東繼續說:「雖然有實價登錄,但我還是不太相信。」

「你到底幾間店面呀!」舊房東問。

新房東笑笑,以十分誠懇的語調,答非所問:「妳知道現在不景氣,也不知道要買什麼,只好買房子了。」

舊房東用美目瞅著六十多歲的新房東,停了幾秒:「你是有錢人呀!」

 

這二句對白頓時讓我卑瑣了起來。只能速速簽名蓋章,然後匆匆告辭,回到那不屬於我的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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