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保羅‧奧斯特的小說,也看了不少,但他的故事隱喻極深,精髓不易體悟,起碼對一個凡事喜歡追根究底的我來說,總無法完全弄懂主角的意圖以及奧斯特書寫的目的。席慕蓉曾說:「創作者的責任與義務是盡心盡力去創作,完成之後,他就有權利保持緘默,分析與探討,解釋與批評都是別人的事。因此,了解與誤解對一個創作者來說,是必然要遭逢的兩種命運。」
但我是多麼不願意當一個誤解作品的讀者,就像總要質疑這片葉子為何落在窗前而不是門廊處、為何這隨手抓起的一把沙有的流洩有的留下,將此類沒有答案的問題問個分明。記得納博科夫也說:「一個好的讀者,勢必要同難應付的作家較量一番。」想來,閱讀與寫作也成了作者和讀者間不可言說的默契關係。
《紐約三部曲》是關於私家偵探與跟監者的故事,〈玻璃之城〉、〈鬼靈〉或〈禁鎖的房間〉曲折不大,也有雷同之處,然而奧斯特為何要特別將內容相近的故事情節書寫三遍,並編輯成一冊,他究竟想告訴讀者什麼?這也就成了我思考的第一個環節。
保羅‧奧斯特喜歡把紐約街景置入故事之中,正如書裡被跟蹤的人漫無目的在市區遊走,而追蹤者也亦步亦趨隨行,〈玻璃之城〉和〈鬼靈〉裡的史提曼與阿黑,沒有精彩的私人生活,沒有特殊的行為舉動,因此,史提曼日復一日在大都市中悠走,以及阿黑一天又一天不間斷的埋頭寫作,都是造成跟監者昆恩與阿藍心靈徬徨的主因。
我愛街頭步行,這是喜歡台北的唯一理由,我孤獨投身於人羣中,人羣回報我以孤獨,兩不相欠,這是喜歡人羣卻又厭惡人羣的心理投射。我形單影隻繞過絢麗的百貨公司櫥窗、交叉路口號誌燈、美輪美奐的餐廳騎樓、擁擠的捷運站入口、永遠亮著溫暖燈光的便利商店、最高學府大門、甚至進入巷弄裡的傳統市場,鬧區或商圈、住宅區或辦公大樓,我走著,不停的走,忠孝東路仁愛路二段信義路永康街和平東路師大路,我不停的走著。
迎面而來的年輕男女耳下總垂著二條細線,一副漫不經心的輕狂,藉著音樂企圖讓自己遠離孤獨,這也是我過去曾經有的表情,然而將室內震耳欲聾的歡騰打包隨身攜帶,陶醉在陣陣重音喇叭與聲聲嘶吼中,於外人來看並沒有什麼不同。
我們都是城市裡的小皮屑。
〈玻璃之城〉裡的昆恩接到一通誤撥的電話,對方找的是一位名叫保羅‧奧斯特的私家偵探,昆恩因此冒名接下案子監視一位心理異常的神學教授史提曼,但史提曼什麼事也不做,每天光是走路,走路,連帶把昆恩的心也走失常了。
〈鬼靈〉的阿藍受僱監視阿黑,阿黑卻什麼事也不做,只知道寫字,寫字,阿藍感覺阿黑知道自己被跟蹤,所以對阿黑而言,這是一場為應付跟蹤而演出的戲碼?或是對阿藍而言,這是一個有對象且必須走位的獨角戲?
〈禁鎖的房間〉主角受託為童年好友范修出書,甚至也想為這失蹤的好友立傳,於是主角沿路追隨范修走過的路,到過的國家,在這追逐過程中,第一及第二部故事中的昆恩跑進故事裡了,史提曼也跑進故事裡了。
我沒到過紐約,不知道它走上一圈是怎麼樣的氣象,但是昆恩迷失了、阿藍也迷失了、〈禁鎖的房間〉裡尋求范修的「我」也迷失了,其實,若一個不小心,讀者也會迷失。但請永遠記得一句辨識自己的口訣:「我是顏玲,但那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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