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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害怕大部頭巨著,也不喜歡大部頭小說拍的電影,因為會遺露,遺露了可能是讀者所感動的細節;我喜歡介乎於中篇和長篇小說間的故事,有增一分則太肥減一分則太瘦的感覺,讓讀者與觀眾有了無盡的想像空間,就像小說《穿條紋衣的男孩》。它很棒,書我喜歡,電影也喜歡,故事裡二個男孩的友誼是如此純真,尤其末了隨性的交代男孩的去向,讓人想哭又哭不出來。

目前坊間有不少勵志自傳編入電影,而由英國第一位黑人女法官康絲坦姿.布里斯寇所寫的自傳小說《醜孩子》是我希望來日能被導演或編劇青睞的故事。

作者康絲坦姿因為太醜,被生母不停虐待;她害怕而尿床,又因尿床遭毒打,她渴望愛,卻不知為什麼母親從不看她一眼。雖然最後康斯坦姿沒有原諒她的母親,她說:「我到這裡來是為了告訴你我要走了。媽媽,只要我還有一口氣,就不會和你說話,而且你知道為什麼。」

我不愛妳,那是因為妳從沒愛過我。我想這才是康斯坦姿心裡真正的話。她的成就其實來自一位對她視如己出的老師的鼓勵,然而師恩浩瀚,卻取代不了母愛。

這是一本適合母親、子女、師長,和所有為追求夢想而努力的人看的書,祈禱它能成為一部感人的電影,讓更多人知道,即便全世界放棄了你,你也不能放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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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顏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