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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藝術裡的秘密》

2.《惡女書》

3.《紅嬰仔》觀看心得

4.《裡海之雨》

5.《附魔者》

6.《野性的呼喚》

7.《飄浪之女》

8.《旅人的眼睛》

9.《星期三的信》

10《判決》

11《弄堂裡的白馬》

12《逆旅》

13《瓦特希普高原斯》觀看心得

14《時間是一條河》

15《不去會死》觀看心得

16《狗狗的幸福奇蹟》

17《壞掉的人生觀看心得

18《那年夏天.最寧靜的海》

19《愛的預習課》

20《偵探研究》

21《大量閱讀的重要性》

22《祕密青少年版》

23《吟遊詩人皮陀故事集》

24《公主徹夜未眠》

25《活用祕密的43個練習》

26《毛毛有話》

27《推拿》

28《萬世師表》

29《在一起.就好》

30《神諭之夜》

31《第五個莎莉》觀看心得

32《我想念我自己》

33《不用讀完一本書》

34《五歲時,我殺了自己》

35《空出來的房間》

36《幻影書》

37《閱讀的故事》

 

 

我所知道的速讀()

 

關於閱讀討論的書籍很多,其中一項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辯論,就是精讀與略讀何者重要?哪些書應精讀,哪些又該略讀?這類討論之於我,就像蛋該怎麼料理一樣沒個準,它應當主菜,或是打個蛋花配色就好,不只見仁見智,還看心情看氣氛呢。倒是郝明義在《越讀者》中說得有趣,他將閱讀分成四類:

一、主食閱讀─生存需求的閱讀,如職業;工作等書,擴充知識基本領域。

二、美食閱讀─思想需求的閱讀,如根本方向書籍等,享受樂趣。

三、蔬果閱讀─工具需求的閱讀,如工作書、辭海等,幫助解惑疏通。

四、甜食閱讀─休閒需求的閱讀,如消遣、娛樂等,追求口感。

他又說:『對一個讀者來說,最昂貴的成本是他的時間,所以要小心那些讓你付出不值得付出那麼多時間的書。』這句話說的真好,然如果你對每本書都情願付出同樣的時間優雅對待,那當然是無可厚非。

 

上次我在文中提到國小老師訓練我們速讀,將眼睛捕捉到的文字投射腦海,然後置入記憶之中,加深印象。唐諾在《閱讀的故事》裡認為這種只看關鍵字,再自行連結、補滿、找出自己認定的“主旨”,將十萬字濃縮成五百字的閱讀習慣,不但野蠻,更比只看目錄與大綱的人可惡。我們姑且不管速讀的意義,也暫且放下郝明義的四種食物閱讀,李家同教授《大量閱讀的重要性》中主張有四:一、很快看懂文章,並抓到重點。二、正確且清楚地表達自己的想法。三、合乎邏輯,不自相矛盾。四、內容不落俗套,有獨到的見解。這四點說的其實都是同一件事,亦即與唐諾先生的精讀方式大相徑庭。

 

該不該把閱讀和效率劃上等號,如果可以清楚知道誰對誰錯,市面上也就不會有這麼多的作者大書特書,重要的是讀者了解自己閱讀目的,按照自己腳步前進,別像寓言故事〈父子騎馬〉一樣,這邊聽聽那邊聽聽,最後還不了了之。

 

習慣閱讀之後,就會有固定的閱讀習慣。我們有時眼睛盯著文字,心和魂卻飛了,所以有段時間我習慣用手指著文字,逐行閱讀,指頭移動的快,讀得也就快些。《閱讀與寫作》作者謝金美也同意,速讀的目的是要矯正眼睛死盯一行數次,或閱讀兩三行又倒退看的壞習慣,這種用手訓練自己一行一行指下去,當速度增快時,會強迫眼睛跟著手指移動,因此閱讀速度自然可以比平時快兩三倍。

 

記得自己曾經有一段很長的時間,酷愛在吵雜的麥當勞看書(甚至在兒童遊戲區旁都無所謂),那時同學邀我去圖書館都被我拒絕,很多人不解,我只淡淡說道:『圖書館太安靜了,感覺有壓力。』直到前些時日才知道,原來人們在吵鬧的環境中看書,可以避免閱讀時不由自主的默唸習慣,因為太吵了,反而心無旁鶩,無形中增加閱讀的速度。

 

一本書讀完多久之後,我們會對它逐漸失去記憶,答案是讀完的下一秒。我有位朋友甚是奇怪,當他閱讀一本書時沒有任何怪異之處,但這本書一旦離開他一週之後,再問起,他只有兩種反應,『我有看過嗎?』或是『我忘記裡頭寫些什麼了!』未免太快了吧。除非寫過心得,他還能在上述二種反應中多出僅有的一句『我覺得還不錯』,但怎麼個不錯法,仍是不知所云……。這不免乎應了皮耶.巴亞德在《不用讀完一本書》中所說:『所謂“曾經讀過”和“瀏覽過”其實並沒有多大差別,沒有讀者可以躲掉遺忘的過程,就在我們開始閱讀的剎那,也開始遺忘讀過的東西。』接下來這段話倒是和李家同教授、南方朔先生有同樣的閱讀理念:『若一本書的意義不在該書本身,而在於與它有關的所有討論,那麼要談論它就不需透過閱讀,而是要關注這些討論,因為真正重要的不是書籍,而是與書有關的評論空間,以及書籍被轉換之後的樣貌。』

 

如果同意皮耶.巴亞德以上說法,還會執著精讀或瀏覽何者重要嗎?甚或大肆批評學習速讀的該與不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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