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斯特的耳朵.jpg

作者:瑪莉亞.恩尼斯坦

原文作者:Maria Ernestam

譯者:李佳純

出版社:三采

出版日期:20090923

看完這本書的當天(93),正巧博客來的噗浪好奇:「為了拯救所愛,你願意拿什麼來交換?」眾噗友中答案最多也最正式的是“生命”,姑且不論哪一種愛,只要牽連著這類高規格的情緒,似乎「生命」理當成了相同價值的等號,以及最後的籌碼。

 

《巴斯特的耳朵》這個故事讓我想到一個真人實事《醜孩子》。《醜孩子》作者康絲坦姿.布里斯寇,她1957年生,是英國第一位黑人女法官,在自傳中寫下親生母親的取笑、傷害、虐待,甚至拿刀子割傷她手腕,11歲時康絲坦姿喝漂白劑企圖自殺。最後當她自給自足考上大學,特地跟母親說一輩子都不會原諒她時,想不到母親還是無動於衷,於是康絲坦姿徹底崩潰了,因為我們都知道,終究她要的是母親的愛,而不是對她的恨。

社會新聞中有許多親子事件,大人情緒失控或個性乖僻,受苦的往往是無助的孩子,人生每一階段沒有不在學習,學習怎麼當孩子、當父母、當妻子,一個家庭給孩童所謂完整的生命,必須來自父母雙方,缺角的愛稱不上幸福。

 

《巴斯特的耳朵》作者瑪麗亞‧恩妮斯坦Maria Ernestam可稱是高明的說書人,在故事最起始聳動寫道:「我七歲時決定殺死我的母親,直到了十七歲才完成我的決定……。」一開始便下猛藥,如同在市集裡敲鑼打鼓,先把人潮吸引過來,我不得不承認,這本書是我今年看過最拍案稱奇的書。它咀嚼起來酸澀、步步懸疑、故事裡的小女孩讓人心疼,但又字字句句充滿自我的辯析論證,因愛生恨產生巨大的痛,讓人不由得想早點知道結局,說它不是驚悚小說,卻得非得屏氣凝神不可。

 

主角伊娃56歲時收到孫女送的日記,她開始寫下深藏一輩子的秘密,那是她與母親的對決,愛的角力,原因是她要的愛,母親給不起。

伊娃的母親不喜歡小孩,活在自己的美色與別人的掌聲之中,對外光鮮亮麗、聰明能幹,對家人卻嬌縱任性、尖酸刻薄,每段插曲,讓讀者見識到一個母親如何盡其所能傷害自己的小孩。她對伊娃說:「我母親也不喜歡我,我學會如何喜歡並照顧自己,你也應該這樣。」因此自私與自我便成了她對待伊娃的態度,然而諷刺的是伊娃把得不到的母愛,加倍灌注於子女身上時,卻得到孩子回應:「我知道妳愛我,妳已經說過好幾百次,……,但妳卻把我吵架的能力都撥奪了。」伊娃沒有錯,她只是需要對等的愛,然而母女間親情的分寸竟如此難以拿捏,太少太過如何斟酌?對雙方來說,充其量不過想從別人身上得到肯定罷了,證明我無條件愛你、以及你願意接受我原本的樣貌。

伊娃的親情無法承先啟後,她是愛的斷層。

 

因為無助和孤單,造成伊娃遇到困難便自行解決的習慣。首先是對她有生命威脅的狗「巴斯特」、還有說她壞話的老師、以及猥褻她的中年肥男,伊娃用堅強無比的決心將計劃付諸實現,正確說法是「報復」。至於那個被稱做「媽媽」,那個不但給不起愛,甚至還一再傷害伊娃的女人,究竟………。

 

《巴斯特的耳朵》用日記方式書寫了過去與現在,時空交錯,加上伊娃內心的掙扎與傷痛,遊走在心靈的正邪及黑白二端。閱讀當中一度覺得作者對於伊娃56歲的生活寫得太瑣碎,也太雜亂,料想不到最後是一記回馬槍,原來除了母親之外,父親與丈夫的角色竟也在故事末了讓人跌破眼鏡。

因此我只能奉勸讀者,仔細讀、認真看。瑪麗亞恩妮斯坦的確預留許多伏筆,讓我前後來來回回翻閱多次,難道讀者也成了她計劃密謀的對象之一。

至於那只叫做「巴斯特耳朵」的布袋,我想,正是自我防禦下自然產生的病態信任與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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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顏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