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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犯罪心理學來說,每一件謀殺的背後必定有動機,原因不一定是錢財愛情或過節,單單是變態心理就可以在國內外報紙搜尋到許多案例,而這本書也就是從這個角度出發。

 

作者史迪格.拉森(Stieg Larsson, 1954-2004)用三個人物將三個故事包裝一層一層,四十三歲的雜誌發行人布隆維斯特、二十四歲的保全公司調查員莎蘭德、以及失蹤三十六年的少女海莉;分別述說了一起《千禧年》雜誌被告毀謗,差點瀕臨倒閉卻起死回生的故事;患有亞斯柏格症候群的沙蘭德,擁有怪異的行徑與天賦,她對抗監護人性侵的方法;大企業家族底下不為人知的醜陋與陰暗。

 

每一段落也以數據證明悲劇存在的真實性:「瑞典有18%的女性曾一度遭男性威脅」、「瑞典有46%的女性曾遭男人暴力對待」,對於書中殘害被害人的手段雖然著墨不多,倒也驚心動魄,如果以推理小說的角度純粹欣賞,這部多達五百多頁的書可算慷慨激昂,然故事中謎樣般的少女莎蘭德的生長過去卻斷斷續續,是伏筆或是漏掉線頭的布匹?

 

同樣擅長偵探小說的丹尼斯.勒翰(Dennis Lehane),他的每個故事撕開之後必定有目的,有一定的真義,因此放下這本書的那一刻我也思索著,這位作者究竟想表達什麼樣的論證,一片片拼圖完成之後,讓讀者恍然大悟的,不應只是偵破密室犯案或一樁樁主導邏輯推論的文字而已,否則抽絲剝繭後那包裹著的禮物豈不讓人大失所望。

 

關於沙蘭德被迫幇監護律師口交;父親和兒子一同性侵女兒;變態殺人魔的刑求密室;史迪格.拉森原想根據人神共憤的殘酷暴行,來譴責社會中不為人知的偏頗和抑鬱,以及當事人應如何自我保護免除受害,這才是作者真正的目的,但是故事實在太血腥太嗆辣了;此外書中也討論到幾個重點,例如揭發事實真相時該否傷害其他人?以及過往的傷痛是否能因為起訴而再次重提,這些都屬於人性面的深度考量。以上二點如果真是史迪格.拉森立述的目的,那麼可惜的是他探討的篇幅實在不多,以至於最後僅變成是一本純然的懸疑堆砌,卻少了心靈上的感動和不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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