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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一開始去吃這一餐,並不是什麼特別快樂的心情。

 

話說去年度公司舉辦業績競賽,我們這一小組又稱「五萬盟主」〈因為競賽優勝獎金有五萬新台幣〉,主動積極度、參與度、KUSO程度都是上乘,無奈按照業績發表時我們是倒數第二,處罰項目是和團團圓圓照相,以此為證請領獎金二千元,於是農曆年後某天,一行五人便強頭香,看九點剛睡醒正吃早餐的大貓熊後,驅車前往木柵路某西餐廳。

 

我不吃牛肉也不喝酒,雖然錯過不少美食,但現在已沒有當年年輕時的新陳代謝,所以對吃的藝術和文化,需索程度也越來越低。同事們說點不一樣的餐好互相賞味,基於預算和挑嘴,因此我點了一道老闆推薦的「法蘭克福去骨燻雞腿」。

 

說真的剛送上桌不但失望更想罵人,同樣四百多元的料理,同事們是又大又多,滿滿磁盤的起司豬排、德國豬腳…,我的卻是發育不全外加小兒麻痺的小雞腿,只佔磁盤的1/4面積,同事們用同情的眼光看我:「吃不夠的話我還很多。」真是謝啦,我心裡苦笑。

 

交換口味了,你給我一點,我吃你一些,女生就愛這樣,即使胃裡撐不下太多食物,也發誓要嘗盡大江南北。

「給我一點點就好,不然妳會沒得吃。」大家都這麼說,然後不吝嗇的給我一大塊羊排、豬排,我好像賺到了,嘿嘿…。

 

當我和同事們一起把看似沒什麼了不起的雞肉送進嘴巴之後,你看我,我看你,再一起看著盤子裡不到一半的燻雞肉,安靜無聲,終於有同事打破沉默:「應該要點這一道才對。」另有人附和:「應該是我們點的餐當中最好吃的。」我不是嘴饞之人,但我當下已捨不得再分食給別人了。

 

我不是廚師,也沒廚藝,在家更沒開伙,這燻雞肉沒什麼大不了的裝飾和累贅,色澤也跟一般燻烤顏色相同,然而那甜卻不油的雞皮、入口才有的香燻味道、以及醬汁入味的內裡肉,順口不沾牙,甚至我已不想吃附帶的沾醬,原來這就是所謂的原汁原味,吃完之後,整盤乾乾淨淨,沒有骨頭(去骨的嘛!),沒有油漬,只剩下使用過一次的沾醬,如果要說一句感動的至理名言,我要說,小雞,謝謝你美味無比的肉。

 

雖然我無法說出主廚用了什麼手法或佐料烹調,但是起碼這是我從年初到現在一直沒辦法忘記的味道,幸福或微笑,都不足以形容當時的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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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顏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3) 人氣()